各有关部门、建设学科: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粤府办〔2021〕24号)中关于开展学校年度自评的要求,学校需在2025年3月前,将2024年度“冲补强”自评报告报送省教育厅。请各单位对照《广东药科大学“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方案(2021-2025年)》及2024年度“冲补强”资金申报材料(见附件3、4、5),参考《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情况自评报告》(见附件2),完成本单位2024年度“冲补强”自评材料,归口部门负责提供“整体年度自评报告”“体制机制改革年度自评报告”本工作领域内容,药学院、中研所、中药学院分别负责药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学科年度自评报告,具体请按照《2024年度“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提纲及分工》(见附件1),并请于1月16日前通过OA工作沟通报送给发展规划部(学科发展促进科)。谢谢!
附件:
1. 2024年度“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提纲及分工
2.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情况自评报告
3.广东药科大学“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方案(2021-2025年)
4.省财政“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
5.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表
发展规划部学科发展促进科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