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考核绩效目标任务表》及填报《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二级单位考核绩效目标任务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27 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完善《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考核绩效目标任务表》及填报《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二级单位考核绩效目标任务表》的通知


各相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工作要点》《广东药科大学“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方案(2021—2025年)》等工作部署,科学统筹2025年度工作目标,推动考核绩效任务体系与学校发展战略深度融合,推动各二级单位目标任务与学校总体规划、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核心工作精准衔接,根据学校年度发展目标任务讨论会议精神,请各相关部门在前期填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考核绩效目标任务表》(以下简称《考核绩效目标任务表》)进行调整和细化,并做好二级单位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工作。

一、绩效目标制定要求

1.加强目标导向。结合“冲补强”期满考核、2025 年工作要点、学科评估、博士授权点考核、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第三方排名等重点领域指标,对《考核绩效目标任务表》所列指标进行调整和细化。

2.做好摸底工作。所有二级目标任务均需在“备注”一栏说明该项任务的现状、《广东药科大学 2025 年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如有)、简要部署、任务设定依据等,具体可参考模板。

3.强化责任落实。结合本单位职责定位,逐项对照原始任务表,提出增补、删减或调整建议,并附简要论证说明。

4.分类分层管理。根据教学、科研等不同类型单位特点,差异化设置考核标准。明确关键指标的计算依据、统计周期和数据来源,确保客观公正。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考核绩效目标任务表》(附件1)并填报《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二级单位考核绩效目标任务表》(附件2)。请各职能部门于3月31日(周一)下班前返回《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考核绩效目标任务表》,4月3日(周四)下班前返回《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二级单位考核绩效目标任务表》。

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考核绩效目标任务表

2.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二级单位考核绩效目标

任务表

3.中共广东药科大学委员会广东药科大学

2025年工作要点


发展规划部(学科发展促进科)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