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展规划部 时间:2024-04-15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各有关老师: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省委省政府建设教育强省的意见,积极开展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助力管理服务工作质量提升,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 面向全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管理、教辅人员。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 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 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 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在指南外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 本研究课题分为一般课题(拟资助0.5万元/项)、重点课题(拟资助0.8万元/项)、重大课题(拟资助1万元/项)三类。在课题立项和结题验收通过后各拨付50%经费。
3. 课题原则上应在半年内形成阶段性成果1年内完成结题,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 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2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机构)、跨学科组织申报及研究。
三、申报办法
1. 课题申报者填写附件1、2、3,经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将扫描件及可编辑版一同打包,文件命名为“二级单位+姓名+2024年度高教课题”,于5月10日前通过OA发送叶志明老师,同时提交一份交纸质版材料。相关表格可在发展规划部网站https://fzgh.gdpu.edu.cn/下载。
2. 发展规划部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预计6月中旬公布立项结果。
四、结题要求
1. 各课题均要求提供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对课题实施过程进行陈述报告,分析取得成效及不足,提出改进措施等;此外,一般课题还需:形成1项以上公开发表成果(论文、著作、教材、标准、方案等,以下同)或1项工作应用情况鉴定;重点、重大课题还需:在高质量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以及1项以上等值公开发表成果或工作应用情况鉴定。
鼓励相关研究提供调研咨询报告方式结题,报告须获得上级部门批示。以上成果均须标注获“xxx年度广东药科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资助”字样。
2. 结题验收材料将组织专家鉴定,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合格以上发予结题证书。相关研究成果将汇编成册供学校参阅。
3. 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附件:1. 2024年度高教研究课题申报书
2. 2024年度高教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3. 2024年度高教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4. 2024年度高教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发展规划部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