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有关老师: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 (2024—2035年)》部署,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的意见》,积极开展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助力学校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 面向全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管理、教辅人员,附属医院及合作共建医院人员。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 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 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 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支持指南外具有应用价值选题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 申报本研究课题指南1-24的项目分为一般课题(拟资助0.5万元/项)、重点课题(拟资助0.8万元/项)、重大课题(拟资助1万元/项)。申报本研究课题指南25-26的项目分为一般课题(资助1万元/项)、重点课题(拟资助2万元/项),由学校和医院按1:1比例分别配套,这两类课题只针对附属医院、合作共建医院及学校相关管理机构申请。
以上学校资助经费均在课题立项和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50%经费。
3. 课题原则上应在半年内形成阶段性成果1年内完成结题,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 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2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不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单位)、跨学科组织申报及研究,积极支持合作共建医院等单位申报。
三、申报办法
1. 课题申报者填写附件1、2、3,经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将扫描件及可编辑版一同打包,文件命名为“二级单位+姓名+2025年度高教课题”,于5月10日前通过OA发送叶志明老师,合作共建医院等单位材料交送张珍老师,同时提交一份交纸质版材料。相关表格可在发展规划部网站https://fzgh.gdpu.edu.cn/下载。
2. 发展规划部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预计6月中旬公布立项结果。
四、结题要求
1. 各课题均要求提供研究报告(5000字左右),对课题实施过程进行陈述报告,分析取得成效及不足,提出改进措施等;此外,一般课题还需:形成1项以上公开发表成果(论文、著作、教材、标准、方案等,以下同)或1项工作应用情况鉴定;重点、重大课题还需:在高质量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以及1项以上等值公开发表成果或工作应用情况(结合研究向学校提交相关建议报告)鉴定。
鼓励相关研究提供调研咨询报告方式结题,报告须获得上级部门批示(或者学校《高教领导参考》录用)。以上成果均须标注获“xx年度广东药科大学高教研究课题立项资助”字样。
2. 结题验收材料将组织专家鉴定,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合格以上颁发结题证书。
3. 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附件:
1. 课题申报书
2. 课题论证活页
3. 课题申报汇总表
4. 课题指南
发展规划部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