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11 点击数:

关于组织开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加快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营造教育评价改革良好氛围,广东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现结合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我校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二、对象范围

学校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教辅、科研、直属机构人员。其中,学工部、团委、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发展规划与法规处、研究生学院(学科办)须至少提交1篇。

三、活动内容

围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学、训、研结合,从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用人评价等方面深入思考研究,展现积极探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四、遴选推荐优秀作品

请各单位动员教职员工积极投稿,学校将组织评选活动,择优推荐到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还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推选的征文进行评选。每组最终分别评选出优秀征文一、二、三等奖若干篇,并评出征文组织奖若干名。同时,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等杂志上刊登,或在“广东教育”“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南方教育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门户网站及微信平台等媒体推送,并视成果质量结集出版。

五、作品要求

(一)征文内容必须符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不限。征文应联系学校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真实原创,严禁抄袭。各地各校要对选送征文进行检测把关,确保原创性。

(二)征文纸质版要求A41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作者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参评。

内文字体的要求:征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三)文档名称统一格式为:姓名+作者部门,请将推荐的征文按文件要求编辑排版好于330日前发送至发展规划与法规处邮箱Fzb39352576@163.com,办公电话:39352576,并将征文纸质版送至行政办公楼发展规划与法规处415室。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展规划与法规处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