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发展规划与法规处 时间:2023-04-23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各有关老师: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通知转发如下:

一、选题范围

本年度研究课题设六个专项,包括党的二十大教育部署解读研究专项、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高等教育数字化研究专项、高校德育与宣传思想工作研究专项、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研究专项 (具体研究选题,详见附件2)。具体课题名称,可参考课题指南中的选题名称或适当斟酌修改后确定。

二、课题研究要求

通过立项的课题,在结项时要提交有份量、有深度、有决策与实践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应在适当位置注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某某’课题研究成果”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的在结项时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三、课题类别与立项数量

本年度课题立项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重点课题不超过25项、一般课题200项左右、青年课题100项左右。

学校可以申报数为12项(其中含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专项2项)。

四、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切实组织和领导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

4.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则须有2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专家推荐;

5.青年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831日之后出生);

6.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联合申报。

(二)课题立项申请材料报送方式: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课题申请书和活页(附件34)汇总后,用OA沟通方式将电子版报表(WORDPDF版)与汇总表发送联系人。标题:***学院(部)+高教学会课题。纸质版材料先交一式一份,用燕尾夹整合,暂勿装订。

五、其他事宜

(一)截止时间:请于522日(星期一)12:00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研究完成时限。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结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

 (三)开题要求。课题立项后,重点课题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学会分支机构会同学会秘书处组织开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学会分支机构自行组织开题。

(四)课题评审费:待确定推荐申报课题后,统一由学校缴纳。


附件:

1. 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书

4.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5.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发展规划与法规处

                     2023年420


联系人:叶志明,联系电话:39352576